近日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(CDE)發布了關於印發《已上市生物製品藥學變更技術指導原則(試行)》的通知。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(2021年6月25日)施行。包括概述、基本原則、基本要求、生產工藝變更、處方輔料變更、規格或包裝規格變更、註冊標準變更、包裝材料和容器變更、有效期或貯存條件變更等9章。本指導原則適用於預防用生物製品、治療用生物製品和生物製品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,闡明生物製品上市後註冊管理變更研究的基本思路和關注點。
近日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(CDE)發布了關於印發《已上市生物製品藥學變更技術指導原則(試行)》的通知。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(2021年6月25日)施行。包括概述、基本原則、基本要求、生產工藝變更、處方輔料變更、規格或包裝規格變更、註冊標準變更、包裝材料和容器變更、有效期或貯存條件變更等9章。本指導原則適用於預防用生物製品、治療用生物製品和生物製品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,闡明生物製品上市後註冊管理變更研究的基本思路和關注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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